3月24日上午8時許,溫州機場安檢員在對旅客劉某的隨身行李進行檢查時,行李內一件不尋常的物品引起了安檢員的注意。經查,該物品為門擋報警器,是一種類似蜂鳴報
警器的警報裝置,開關一經觸發(fā)即會發(fā)出警報聲,可托運,不可隨身攜帶上機。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規(guī)定,如飛鏢、彈弓、弓、箭、蜂鳴自衛(wèi)器,以及不在國家規(guī)
定管制范圍內的電擊器、梅斯氣體、催淚瓦斯、胡椒辣椒噴劑、酸性噴霧劑、驅除動物噴劑等其他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傷害的物品,禁止隨身攜帶,
但可以作為行李托運。 在此,溫州機場安檢溫馨提醒廣大旅客,如有攜帶門擋報警器、蜂蜜報警器等警報裝置乘機,須提前放入托運行李中辦理托運,以免影響行程。 溫州機場安檢將繼續(xù)為您的安全出行保駕護航?。ò矙z/陳天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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