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國內航班連續(xù)發(fā)生多起旅客攜帶鋰電池、充電寶自燃或爆裂的不安全事件。 如今,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幾乎所有的便攜式電器都會用到鋰電池,許多旅客認為,出門旅行帶著手機、相機、筆記本等電器,再帶上幾塊備用電池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殊不知,隨著旅客乘飛機出行時攜帶的鋰電池越來越多,正在給航空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 據了解,川航為避免安全隱患,自2016年6月1日起將停止在登機口辦理行李托運(非電動嬰兒車和非電動輪椅除外)。針對旅客,具體注意事項有: 一、每位旅客只能攜帶一件自理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并能放置封閉式行李架內。超過上述體積限制的行李,旅客要在值機柜臺辦理托運手續(xù); 二、如旅客因補辦行李托運而誤機,請旅客聯系各代理單位協助免費簽轉四川航空公司下一個航班; 三、針對此項規(guī)定,旅客如有疑惑,四川航空公司將予以解釋。 知識小貼士: 鋰電池為什么不能辦理托運。因為鋰是不穩(wěn)定的金屬,鋰電池在高空環(huán)境下遇熱后很容易引起自燃,所以國際民航組織一直都規(guī)定鋰電池應該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的話,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容易受到擠壓或者被碰撞,增加了航行的危險系數。據了解,一般手機鋰電池的能量在3-10Wh;單反照相機鋰電池的能量多為10-20Wh;便攜式攝像機的鋰電池能量為20-40Wh;專業(yè)攝像機的鋰電池能量會超過100Wh;筆記本電腦的鋰電池能量為30-100多Wh不等。手機、常用便攜式攝像機、單反照相機以及絕大多數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通常不會超標。但攜帶大型電子器材的乘客或托運鋰電池的貨主,要提前檢查鋰電池容量,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鄒家騫/文
|